学院创建工作方案

28-365365重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为全面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实现重建省直文明单位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院大局和中心工作,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推动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努力使学院的院风建设、精神面貌有新转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管理服务水平有新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文化素养有新提升,达到单位工作创优、人际和谐、环境整洁、风清气正,实现争创省直文明单位目标,为建设省级一流行政学院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下旬,分析查找学院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措施办法。在此基础上,拟定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发动阶段。3月上旬,分层次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学习《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创建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宣传橱窗等载体,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单位宣传力度,使全院教职工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责任感。

(三)实施阶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对照创建标准、目标,严密组织,按规定时间、进度推进,落实责任,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院领导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年终,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和处级干部述职考评重要内容,与评先树优挂钩。学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省直系统培训与鲁直文明委﹝2016﹞7号通知有关要求及时上传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定期分析创建工作形势,针对问题督办整改。

(四)迎检阶段。10月上旬前,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全面组织一次自查自评,抓重点补短板。在此基础上,形成学院自评报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附件1 28-365365重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责任分工.pdf

附件2 28-365365重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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